关于开展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孟志雷发布时间:2022-03-08浏览次数:3148

各位退役士兵同学: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我校将开展 2021-2022 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及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春季学期申请对象

凡在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格的在校在读本科生(包括原退役复学本科生及专升本中退役学生)

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两项不能重复获得,如果退役士兵学生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此次勿再重复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同时学生必须在校就读,如在校就读期间休学、退学、转学、死亡等也不能申请。

  二、填写要求

  1.电脑编辑或者手写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格中学生承诺部分签名需用黑色水笔书写。

  2.在规定位置黏贴电子版照片(底色无要求),最后申请表彩打出来

  3.申请类型中:

  Ø 专升本退役学生选择类型一,考入我校方式选择专升本,是否自主就业勾选否

  Ø 原在校生退役复学选择类型二

  4.学生承诺部分需要抄写样例文字,填写日期暂时无需填写

  5.表格勿忘请辅导员签字

  三、补充说明

已获资助的同学需一并完善2021年秋季学期的申请资料

按照退伍后实际就读学年填写,申请学期勾选秋季春季学期。

即每位同学填写2份表格,分别填写勾选2021-2022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上交同时也是2份表格。

四、纸质材料提交

  1.在校生请打印自己的申请表填写好并手写签字,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2份申请表

  2.退役证复印件2

纸质版交至学生处304室,材料收取截止时间316日。 

  五、注意事项

  1.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始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将采取逐月发放的形式发放到学生农行卡中,历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已于2021年底发放完毕,往届差额及专升本退役士兵的助学金也将在近期发放。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一个月每年发放10个月。

  联络人:赵老师  55276488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2版本).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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