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1.上海高校就读期间有应征入伍经历的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受理时间:2021年6月7日至7月2日)
2.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在2020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受理时间:2021年6月7日至12月31日)
二、申请方式
由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交进沪户籍申请
三、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21号)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pdf.pdf
申请材料除上述文件中要求的基本材料外,还须另附以下2项材料:
1.由学校征兵工作部门(一般为人武部或保卫处)出具的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样张可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上海市普通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doc
2.《士兵退役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受理地点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2号楼1楼受理大厅)
五、结果查询、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咨询电话021-6482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