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工作机制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3年度优秀心理委员55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年度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2.8,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以教务处统计为准)。
3、能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做好朋辈支持,并能在每学期完成《班级心理健康状况反馈表》。能及时发现班级同学心理异常,做出初步评估转介工作。
4、热爱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参评当年度已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一学期及以上。
5、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相关培训,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6、面向班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的心理工作及各项活动,完成《心理委员手册》并达到要求。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
对照评选条件,班级心理委员可自愿申请,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见附件),与《心理委员手册》一并提交学院心理辅导员审核。学院经过评审后,于5月27日前将纸质签章的《申报表》统一提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申报表和心理委员手册按学院统一打包发至邮箱usstxinlixiehui@126.com。
(二)评选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表彰
学校组织表彰会,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本评选制度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谢老师55273195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