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2024年6月14日)

发布者:胡子奕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次数:23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上理工〔2022 3号)第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管理学院本科生阿**(学号2035050907)开除学籍处分。

因难于联系,现向阿**(学号2035050907)公告送达《处分决定书》。请阿**(学号2035050907)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学生工作部(处)领取处分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规定》(上理工〔2020137)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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