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资助育人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岳敏楠发布时间:2022-03-20浏览次数:1023

各学院: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不断创新资助育人的新途径,积极探索资助育人的新模式,决定开展2021年度资助育人实践项目工作。组织开展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的资助育人实践活动,“扶志”和“扶智”并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帮助困难学生在实践中提升素质,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资助育人实践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每个学院或部门可申报1-2项。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参与项目的对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二、申报要求

(一)资助育人实践项目具体资助经费根据各学院困难学生人数确定。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参与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补贴。

(二)需聚焦资助育人主题,立足本学院学生工作以及专业特色,切实有利于推进学校和学院的资助工作。项目参考方向如下:

   1、资助育人项目建设(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

   2、发展型资助项目(学业发展、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等)

   3、慈善义工服务项目

4、符合时代要求的资助模式及项目

实践项目开展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凝练具有学院特色和品格的资助育人实践品牌,一定程度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案例。


三、进度安排

1.  2021113——119日,项目申报。各学院在119日前,将资助育人实践项目申请》及《资助育人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68682958@qq.com,,注明“资助育人实践项目+学院”,纸质版交至学生处304。

2.  20211110——20211115日,项目审核、立项。

3.  20211116,项目实施。

4.202112月,项目中期检查。

5. 20225,项目验收成果要求及资料收集样例见附件

 

四、项目管理

1立项评选按照“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组织专家集中评议论证,择优推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过程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整理收集和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资助育人实践项目的实施成果。

 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育人作用,积累实践成果。结项须提交规范的总结报告和答辩PPT,以及活动记录资料,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素质提升的成果或作品;并提交研究论文或案例集等成果形式,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编成册。

3.考核评价。为保证项目质量,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在20225月底完成验收。经确认已无法按照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或未按照计划执行的项目,将作撤销处理。

 

、经费管理

1.  经费全部用于支付参与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服务工时补贴、交通补贴和餐费等,统一通过学校津贴发放系统直接进入学生银行卡。

2.  项目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次核定,分次发放”的办法。根据困难生比例拟定各学院经费参考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参考标准的5%。

3.  经费分中期发放和结项后发放,经辅导员制单、学院审核,报送资助管理中心。中期发放于202112完成学院审核,将电子版的发放名册(附件)发送至68682958@qq.com,注明“学院+项目名称+发放人数+总金额”,纸质版用印交至学生处304。剩余经费待验收后进行发放。


六、其他

1.  学校采取派驻和抽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项目的效果。

2.  学院在项目申报及运行中,加强管理,扩大资助面,注重育人的效果。

 

联系人:赵爽   55276488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2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资助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

汇总表.xlsx

记录样例及成果要求.doc

发放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