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2026年度辅导员科研项目申报和组建辅导员科研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宋一婷发布时间:2026-03-12浏览次数:17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15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沪教〔202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科学研究能力,促进有组织科研,形成辅导员专业化成长“共同体”,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现开展上海理工大学2026年度辅导员科研项目申报和组建辅导员科研团队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为全校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人员。

2.每个科研项目设负责人1名,科研项目负责人即为科研团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带领团队进行协同攻关的组织能力,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能够带领研究团队按时完成计划任务,达到既定目标。

3.鼓励跨学院组队,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形成有组织的科研团队。每个团队成员为3-5名(含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名。团队成员原则上仅限参加1个研究团队,且只能担任一个团队负责人

二、申报方向

辅导员科研项目分为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青年文化与实践育人、管理服务育人(含学风建设、学生资助、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等)、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9个类别。

研究项目需要在符合研究方向的前提下,认真凝练自拟题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要求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解决思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科学性。

、管理与考核

1.各研究团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研究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思路,促进工作与学习相整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月至少围绕科研项目内容组织开展1次集体学习、交流研讨或实践调研活动并做好过程化记录

2.建设期间,采取中期检查与验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核或公开答辩的方式,对辅导员研究团队建设任务情况、研究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指导。鼓励各团队主动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的交流与互动,拓展研究视野,提升研究质量。

3.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2即从立项之日起至2027年12月科研项目团队研究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任何一项目标条件:

1)团队成员公开发表校定B类期刊论文2篇或校定A类期刊论文1篇,文章应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立项后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必须标注“2026年度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科研项目”字样。

2)团队成员申报并获批校级及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立项(与研究方向相关)。

3)团队成员获评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征文或辅导员特色工作法二等奖等奖及以上2次。

4)团队成员获评上海市辅导员征文或辅导员特色工作法。

4.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情况对辅导员团队情况优先支持团队成员申报各级各类相关科研项目和参加校外学术会议。对于团队产出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将予以一定版面费支持和专项奖励。建设期满后,学生工作部(处)对各研究团队研究工作进行考核,获评“优秀科研团队”(团队需取得2篇及以上校定A类论文),将给予额外奖励。

四、申报方法与要求

1.申报负责人填写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科研项目及辅导员科研团队申报书》,加盖部门(学院)党委公章,同时填写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科研项目及辅导员科研团队汇总表。纸质版于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前送至学生工作部(处)407室,电子版发送至xsc@usst.edu.cn ,邮件主题为“部门(或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申报方向”。

2.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拟立项名单。

3.公示立项。学生工作部(处)对各研究团队的发展方向进行整体规划,最终确定各研究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组成,并进行公示和立项。

4.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本单位辅导员老师积极申报;鼓励不同学科、不同专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充分合作,共同申报,组建多角度、宽领域、跨学科的科研项目和团队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科研项目及辅导员科研团队申报书.doc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科研项目及辅导员科研团队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