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请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孟志雷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2249

各位退役士兵同学:

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及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中有服义务兵役经历的学生,且持有退役证,均可申请。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均属国家助学金,几项不能重复获得。


二、申请内容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填写要求

1、电脑编辑或者手写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学期以及春季学期),学生承诺个人签名部分需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

2、在规定位置黏贴电子版照片(底色无要求),最后申请表彩打出来;或者自行黏贴纸质版照片。

3、申请类型中:

  •   专升本退役学生选择类型一,考入我校方式选择专升本,是否自主就业勾选否

  •   原在校生退役复学选择类型二,入学时间填写大一报道时间。

4、学院意见部分请辅导员签字。

 

四、纸质材料提交

1. 请填写打印申请表并手写签字,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以及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申请表各1份退役证复印件2

2.纸质版交至学生处304室材料收取截止时间1016日。

 

五、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0/年,分春秋两季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发放前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状况进行匹配,需符合基本学制要求,如发生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等学籍变动将停发。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退役士兵的国家助学金将按照认定的困难等级发放,差额部分由校内经费补充。

3、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补报,故提交材料为获取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重要方式,请及时提交。

 

联络人:赵老师  5527648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07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3-24学年秋季).docx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3-24学年春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