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号)等文件中关于“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规定,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各院(系)审核公示、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复核,拟授予张恒等511名本科生同学“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拟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授予汤皓天等205名本科生同学“2023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有异议情况请向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18日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docx(本科生)